就自焚惨案有关人士建议再次通缉李洪志缉拿其归案 (2001年02月02日)

2003-10-14 00:00

   在中国反邪教协会今天召开的声讨“法轮功”邪教组织害人夺命侵犯人权的座谈会上,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段启明表示,中国反邪教协会应就“法轮功”邪教制造天安门广场自焚惨案作出迅速反应,强烈谴责李洪志和“法轮功”所制造的这起骇人听闻的惨案。为此,他提出六项建议:

   第一,建议政府彻底查清这一案件的策划者、组织者,依法予以严惩。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不惜以“法轮功”痴迷者生命为代价的重大的政治和刑事案件,绝不能让策划者、组织者逍遥法外。

   第二,呼吁至今仍不悔悟的“法轮功”痴迷者,应从这一血的惨案中幡然悔悟,不要再痴迷李洪志所谓的“圆满”、“上天国”一类谣言邪说,葬送自己的宝贵生命。呼吁那些已经觉醒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用亲身经历揭穿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对人们身心、对社会、对国家所带来的危害。

   第三,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加大反邪教的宣传和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防范和抵御邪教的能力。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和宣传舆论工作,加强科普工作和科学世界观、方法论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四,建议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一年多来所揭露出的大量事实,再次对李洪志发出通缉令,缉拿李洪志归案。李洪志是“法轮功”邪教的教主,是所有“法轮功”案件的罪魁祸首。但是至今仍逍遥法外,为非做歹。中国反邪教协会作为反邪教的民间组织,也可以致函有关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呼吁他们重视中国政府的通缉令,协助中国政府缉拿李洪志归案。

   第五,呼吁有关国家支持中国人民反邪教的斗争。“法轮功”邪教已经发展到了世界不少的国家,成为一种国际性的邪教,他们不仅利用当地的某些条件从事反华的罪恶勾当,而且直接危害那里的人民和社会。邪教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公害,查禁邪教是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可以致函这些国家和政府,希望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抵制“法轮功”邪教的活动。

   第六,正告国外反华势力,休想利用“法轮功”邪教搅乱中国,阻止中国人民振兴中华的前进步伐。

   段启明的建议得到与会的中国反邪教协会会员及来自科技界、社会科学界、法律界、宗教界人士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