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通讯 第六期

2017-12-28 23:00

  中国科技通讯(NEWSLETTER)

  NO.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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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部举行新闻记者会介绍中国科技工作情况

  科技部举行新闻记者会介绍中国科技工作情况

  2月16日,科技部举行新闻记者会,由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国际合作司司长叶冬柏分别介绍中国的科技政策、区域创新、科技金融和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的情况。

  有关科技政策的情况

  一是整体、系统、协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2015年8月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需要完成的10个方面32项举措143项任务和明确的时间表与路线图。科技体制改革的范围从科研领域扩展至经济、社会等各相关领域,着力点从研发管理转向创新服务,受惠面从科技人员扩大到广大人民群众,改革的关联性、复杂性、影响力大大提高,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的任务,83项任务已完成,总体完成率达58%;60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这是五年的目标,实现时间进度近1/3,任务完成近2/3。

  二是重点科技创新政策取得重大突破。在完善激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优惠政策方面,制定和完善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为企业创新“减负加油”。2015年,全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达5.36万户,减免税额759亿元,比2008年增长约6倍。根据调查,有97.5%的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后,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国家先后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三部曲”。有关部门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主要表现在国家完全下放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取消审批或备案,转化收益全额留归单位;大幅提高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对科技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给予税收优惠;允许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获得转化奖励;建立领导人员价格决策免责机制。

  三是统筹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科技部认真落实“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引进任务,为科技人才提供事业发展平台。在“千人计划”方面,科技部负责国家重点创新、重点实验室、创业人才等平台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前12批“千人计划”专家共计5208人,其中创新创业类人才4577人。在“万人计划”方面,自2012年实施以来,通过科技部推荐并入选的有1200多名。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方面,自2012年实施以来,前4期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共确定入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81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733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55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23个。

  有关区域创新的情况

  区域是国家创新发展的基础和依托。科技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强点上引领、面上推动、改革激励、基础保障,支撑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

  科技部会同有关方面,重点从四个方面推动北京、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一是优化布局基础科学研究基地,补齐原始创新短板;二是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夯实产业创新基础;三是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发展,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目前,两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蓝图已经绘就,北京怀柔和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超强超短激光用户装置、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等大科学装置即将开工建设,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生物医药、高端芯片等一批战略科技项目和工程加快实施。

  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发挥省级主体作用,统筹大中小城市创新发展,在全国层面形成多点带动的良好格局。2013年以来,科技部推动江苏、安徽、浙江、陕西4省开展了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在创新要素集聚能力、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创新创业环境、创新支撑社会民生发展、政策体系和治理架构等方面给予了重点支持。四省R&D经费占全国25.7%,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国28.3%,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国29.2%。去年科技部进一步支持湖北、广东、福建开展了创新型省份建设,发挥其对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此外,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合肥、深圳等61个城市开展了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去年印发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从城市层面打造若干区域创新高地。2015年,61个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8146家,占全国76.7%;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9.12万亿元,占全国65.1%。

  尊重基层的改革探索和首创精神,是我国创新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关键之举。科技部会同有关方面推进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地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激发创新者动力活力的有效举措、深化开放创新的有效模式。经过调查评估显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出入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激励创新创业、科研经费管理、金融创新等169项改革举措加快落地。

  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是在对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创新主体进行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基础上,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监测评价的制度安排,对纵向分析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横向比较我国创新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以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系统开展了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工作,陆续发布了国家、区域、国家高新区等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报告,为区域创新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数据显示,我国创新能力世界排名提升至第18位。预计2016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2%;R&D经费达到15440亿元,是2010年的2.18倍,R&D人员全时当量381万人年,较2010年增长49.2%,分别位居世界第2位和首位;SCI收录中国科技论文29万篇,与2010年相比翻了一番,位居世界第2位;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位居世界首位和第2位。

  有关科技金融的情况

  在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改革方面,有三份重要文件,第一是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两家联合发的第434号文件,第二是2014年国务院发的第11号文件,第三是2016年中办和国办联合发布的第50号文件。这三个文件构成了今天中央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基本制度框架,赋予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七大自主权:一是项目经费自主调剂,科研经费科目之间的调剂已经完全下到了项目科研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自己审批。二是自主确定劳务费比例。三是自主安排人员绩效奖励,间接费用中多少比例可以用来作为绩效奖励,由科研单位自主决定。四是自主支配项目的结余资金。五是自主决定差旅费、会议费标准。六是自主使用横向经费。七是自主转化科研项目资助。

  通过上述三个文件的颁布实施,科技界普遍反映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主要问题已经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在国家制度相关的层面已经进行了比较合理的制度安排,下一步的重点是如何落实这些政策,而落实的重点在于科研单位自身。科研单位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机构特点,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细则,为审计部门和经费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提供依据,检验自身的管理行为和能力。

  科技部在引导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活动,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国家目标导向重大研发任务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加计扣除等,支持企业提高研究开发的投入,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二是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任务,充分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因为是国家目标导向,因此要给予相当的支持,希望承担相关任务的企业能配套安排一定的经费,共同支持相关的工作。三是中央财政设立创业投资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进入创新领域,特别是在科技成果转化环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活动,现在科技部直接管理的有一个基金叫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目前已经设立了9只子基金,整个基金规模将近200亿。

  科技部正在启动几项新工作。一是财政部和科技部马上就要启动贷款风险补偿,这也是成果转化基金的一个重要功能,通过跟一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时,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同时我们还要跟地方政府合作,由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

  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科技部几家共同推动投贷联动试点,这也是一项重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制度方面的突破。我们国家一直不允许银行业进行混业经营,不允许金融机构同时开展贷款和直接投资实业。而这次选择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相关试点,允许试点银行在这些试点地区进行混业经营,把对创新企业的贷款跟对成果转化活动的投资这两个金融工具结合起来共同推动。

  三是考虑除了成果转化环节,如何在国家重大研发任务的研发环节引导社会资本进行支持,形成各方出资共同管理的共赢模式,让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研发任务,分享国家创新成就。国家重大研发任务,往往是进行开创性的研究,具有很强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研发风险比较大,成功和失败的可能都有,所以需要研究相关制度做好风险补偿,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做这方面的工作。目前我们正在跟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央企,以及国资委等有关方面的相关部门谈这个事情。希望将来推动国家重大的研发任务,重大的战略性布局的组织实施,不仅依靠财政的科学投入,同时还能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最后就是PPP模式的探索和推广,将来对于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以及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都可以考虑通过这样的模式引导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建设和发展。

  有关国际合作的情况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随着中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中国科技在国际上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各个国家对中国创新的期待也越来越大,作为中国本身来说也要走出去,融入到整个国际创新的大网络中,充分运用国内、国际两个资源,一方面要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外交大局做贡献,同时也要在国际上不断地发挥我们的影响力,承担大国相适应的责任。

  根据2015年11月发布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科学报告,中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研发活动中心,从2007-2013年,中国研发支出占全球比重从14%上升到20%,国际科技论文占全球比重从9.9%上升到20.2%,均位居全球第二。2016年8月1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相关机构发布2016年度的全球创新指数(GII)报告显示中国首次跻身世界最具创新力的经济体前25强,成为第一个位列全球创新经济体的中等收入国家。

  中国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事业牢牢把握世界政治经济格局调整和科技创新版图变化的重大契机,在三个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一是支撑国家整体外交,发展新型大国关系、推动与发展中国家务实合作,增加在多边舞台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二是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解决科技发展和产业技术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实现相关领域的跨越式发展。三是通过中外创新对话等机制增信释疑,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营造一个友善的国际环境。

  目前,我国已经与158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订了111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加入了200多个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组织,向全球71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146名科技外交官。我们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开启了八大创新对话机制(中美、中欧、中德、中法、中以、中巴(西)、中俄以及中国和加拿大),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了六大科技伙伴计划(中国非洲、中国东盟、中国南亚、上合组织国家、拉美国家、阿拉伯国家),基本实现了对发展中国家的全球覆盖。

  2016年9月,G20杭州峰会首次将“创新”列为重点议题,科技部牵头并积极推进创新专题工作组的工作,《创新行动计划》反映在峰会公报和创新增长蓝图中。2016年11月,我国牵头举办首届G20科技创新部长会议并发布《G20科技创新部长会议声明》。通过这次会议,率先示范、积极落实峰会成果,进一步向各界传递“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是创新的核心”理念。2016年9月,科技部牵头联合四部委发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12月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展望未来,我们要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创新理念,积极参与和主导全球科技创新合作,在国际舞台上,主动提出新主张、新倡议和新方案。积极发挥我们在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先导和催化”作用,打造“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新格局。

  2016年科技部发布了《科技创新共塑未来·德国战略》,今年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与英国、意大利、以色列等国别合作战略。就建设合作平台、实施重点研发和推广行动、推动创新聚集区发展、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合作伙伴计划等重点行动措施进行部署。

  今年6月,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将联合主办第八届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和第二届创新使命部长级会议。届时,来自近30个国家的能源部长和6个国际组织的部级高官将率团参会。通过此次会议有效引领清洁能源共同行动,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今年7月下旬,科技部将主办第五届金砖国家科技创新部长会议,有效推动金砖国家间的科技创新合作。

  围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我们正在酝酿出台具体行动计划,今年适当的时候会公开发布。同时,科技创新合作将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在5月份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之中。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我国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今年我们正在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密集研究,制定相关方案。

  此外,内地与香港2004年成立了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其创新科技能力。去年9月科技部支持团结香港基金在港成功举办“创科博览2016”,参观人数突破10万人次。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两地在科技创新中的优势资源,建设香港科技创新平台,从而着力推动香港科技创新发展,提升经济活力,充分发挥香港超级联系人的作用。

  (来源:科技部,2017年2月16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承办: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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