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法轮功”邪教的新罪证 (2002-07-08)

2003-10-14 00:00

  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冒天下之不大韪,攻击我鑫诺卫星,这一践踏国际法则和公共道德的严重违法事件,世所罕见。它再次暴露了“法轮功”组织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

  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信息传递的通畅和安全是维系人类社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国际社会早已制订了相关公约,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规则,并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共同遵守。这是人类理性的表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可靠保证。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攻击鑫诺卫星,干扰电视节目信号,破坏公共信息安全,侵害公众利益,公然向国际秩序挑战,向社会公德挑战,向人类文明挑战,这一违法行径必将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必将受到全人类的共同唾弃。

  无视规则,没有理性,敌视人类,为所欲为,这是世界上一切邪教的特征。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攻击的鑫诺卫星,承担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传送任务。“村村通”工程旨在为部分农村和边远山区传递生产生活信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是一项造福于民的工程。只要是人民群众高兴的事,人民群众得实惠的事,“法轮功”总是要捣乱破坏。“法轮功”把宣扬邪教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凌驾于社会准则之上,与人类的公共道德相悖,与社会的公众利益相悖。

  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攻击鑫诺卫星,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的又一次升级。这次攻击卫星事件,再次说明了邪教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法轮功”违反道德准则,侵害公众利益,破坏公共设施,不是第一次,也决不会是最后一次。我们应当充分认识邪教的本质和危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邪教本质决定了“法轮功”还会不断地捣乱、破坏,但是历史的规律也决定了他们的命运只能是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彻底灭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