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法轮功”人员张昆仑表示------作为一名中国公民 应该遵守中国法律 (2001.01.19)

2003-10-14 00:00

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原“法轮功”练习者张昆仑说,“法轮功”确实是一个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邪教组织,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家庭、亲人带来了无穷的痛苦。李洪志大搞精神控制,聚敛钱财,骗设圈套,搞乱人的正常思维。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做守法公民。

张昆仑是山东省一位颇有造诣的雕塑艺术家,1989年3月至1996年4月,作为访问学者公派到加拿大进修。就在进修期间,他抱着强身健体的愿望,开始练习“法轮功”。回国后,张昆仑担任山东某艺术学院雕塑研究所所长。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张昆仑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煽动,大量印制、传播“法轮功”邪教的宣传品,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被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制度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教育挽救的强制性行政措施。张昆仑被依法收教后,山东省劳教部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方针,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使他了解了“法轮功”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到李洪志的险恶用心及“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劳教部门还从生活上关心张昆仑,使他身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精神上也放松了,原来患的高血压也正常了。

通过耐心细致地教育帮助,张昆仑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和危害有了认识。他说,“李洪志云山雾罩地设了无数的圈套,把人的思维搞乱,最后都钻到套子里面去了。”“‘法轮功’大搞精神控制,这个邪教组织貌似无形,却迫使练习者耳不旁听,目不斜视,束缚了人的思想和行为。”“李洪志还大搞个人崇拜,把自己说成是超越宇宙的最高最大的佛,全世界唯有他才能拯救宇宙,才能真正度得了人。所以一定要通过揭批,把他从神坛上拉下来,还他以人的真实面目。”

张昆仑通过对自己从事违法活动的反省,对“法轮功”煽动和组织痴迷者不断违法闹事进行了抨击。他说:“‘法轮功’秘密结社,名义上没有组织,实际上大量的组织工作都是通过秘密途径进行的,否则绝不会形成多次大规模的集体闹事活动。”他表示,要与“法轮功”邪教划清界限,脱离“法轮功”邪教,遵守法律,做守法公民。

张昆仑说,“‘法轮功’给家庭、亲人带来了无穷的痛苦,多少子女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又有多少年迈老人得不到子女的照顾,也有原来的恩爱夫妻最后分离。每一个‘法轮功’人员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忏悔,并从根本上与这些邪恶的东西决裂。”他希望“‘法轮功’尽快在社会上消逝掉”。

在谈到在劳教所的生活时,张昆仑在一次座谈会上说:“来到劳教所,干警笑脸相迎,非常和善,确确实实是按照劳教所的方针来办事情,就是‘热心、耐心、诚心’,也按‘教育、感化、挽救’,像老师对待犯错误的学生,像父母对待有病的子女,还像医生对待病人。这个地方广大学员思想的提高,是在广大干警一片热心的情况下提高的,我对这里的领导和干警表示感谢。”“到了这里,我感受到的是温暖如家,处处是亲人。这里的干警生活上对我们体贴入微,感人至深。”

鉴于张昆仑在劳教期间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并能够认识到作为公民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诚恳地悔过,山东省劳教部门认定基本达到了对张昆仑教育帮助的目的,依法决定于今年1月10日提前解除对他的劳动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