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中菲南海争议的立场

2014-04-04 05:00

    

  一、中方为什么不接受仲裁  

  将争端提交国际仲裁一般需要当事双方达成一致。菲方在提起仲裁之前,没有告知中方,更不用说取得中方的同意了。菲方提起仲裁后,中方立即表达了不接受的立场。菲方无视这一立场,执意推进仲裁。这些所作所为,对中菲双边关系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首先,中方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中菲争端。  

  作为邻国,存在争端并不奇怪,关键是怎么解决。  

  在国际法上和国际实践当中,当事国直接谈判是解决此类争端的最常用、最优先的方式。尽管谈判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但谈判达成的协议双方都能接受,最为公平和持久。  

  还应当让大家知道,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谈判解决 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是中国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所有东盟国家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一项重要共识,既然签了字,就应当履行承诺。此外,中菲在 双边层面就解决谈判争议也有明确共识。19958月,中菲就南沙问题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双方承诺循序渐进地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 20005月,中菲两国政府发表关于21世纪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表示同意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双边 友好协商和谈判促进争议的和平解决。一直到20119月的中菲联合声明中,两国领导人还重申将通过和平对话处理争议  

  中国在谈判解决边界领土和海洋争端方面有丰富的成 功实践。中国有14个陆地邻国,这些国家的情况千差万别。中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协商、相互谅解的精神,与它们进行了和平友好的谈 判磋商,公平合理地解决了大部分边界领土问题。迄今,中国已与12个陆地邻国圆满解决了边界问题,划定并勘定的边界线长度达到2万公里,占到中国陆地边界 总长度的90%。海上争端出现得相对较晚,但中国的立场和实践是一致的。2000年,中国与越南公平解决了北部湾的海洋划界问题,还在划界的同时签订了 《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中方没有任何理由放弃一贯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  

  第二、中方不接受仲裁是行使国际法赋予的权利。  

  根据国际法,中国完全有权利不接受菲提起的仲裁。这种做法也符合国际实践。  

  菲方提起仲裁的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 是,并不意味着《公约》的框架对解决所有的海上问题都适用。首先,中菲之间的争端最主要的是岛屿领土争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管不到领土问题的。其 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涉及海洋划界和历史性权利等争端,缔约国只要做出声明,可以不接受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目前有34个国家根据这一规定 做出了声明。中国在2006年就做出了类似声明。中国为什么不能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因为中国不接受仲裁就指责中国不遵守国际法,是双重标准,不符合真正的国际法治精神。恰恰相反,中国不接受菲提交的仲裁,才真正是依法行事。  

  二、中方真诚希望中菲争端能通过谈判解决  

  中国长期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第二次世界大战以 后,中国于1946年收复了被日本军国主义者侵占的南沙群岛,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认和重申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当时菲律宾已经独立,并未对中方的做法 提出异议。20世纪70年代,由于南沙海域发现石油资源,菲律宾才对南沙群岛提出主权声索,并派兵占据了部分岛礁。中方对菲方的做法多次提出了外交交涉, 并一直要求菲方停止对中国主权和管辖权的侵犯。  

  同时,我们从中菲关系和东南亚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 出发,也从中国处理此类问题的一贯实践出发,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与菲方的争端。双方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有关争端多次交换意见,也取得了一些积极进 展。1988年,中国领导人邓小平会见当时的菲律宾总统阿基诺夫人时,就提出了通过共同开发这样一个处理争端的建设性办法,当时得到了菲律宾领导人的 积极响应。双方就此也取得过积极进展,在海上开展了一些合作,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的欢迎和赞赏。  

  为使中菲之间的谈判和磋商更加机制化,2010 年,中方向菲方正式提出建立中菲海上问题定期磋商机制的建议,菲方表示将进行研究,但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答复。2012年,中方又建议可以重启中菲在 1999年设立的建立信任措施磋商机制,也没有得到菲方的回应。中方对此感到非常不解,菲方为什么要单方面关闭谈判协商的大门?  

  中方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没有改变,也不会改 变。菲方强推国际仲裁,无助于中菲南海争议的解决,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事实,不会动摇中国政府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 心和意志。希望菲方纠正错误,重新回到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正确轨道上来。  

  三、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南海问题的核心,是南海周边一些国家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引发的岛礁领土争议和南海部分海域的海洋权益主张重叠问题。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并为历代中国政府长期坚持。  

  中国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就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 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这符合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国的战略抉择。作为南海沿岸国,中国一直是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推动 南海合作与发展的坚定力量,中国最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周边、包括南海地区出现任何动荡,这不符合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各方的共同期待和利益。  

  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繁荣大局出发,中方始终坚持致力于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有关争议问题。这是中方一贯立场,也符合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识。   

  长期以来,中方一直致力于同有关国家共同落实《宣 言》,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坚持与当事国直接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当前,中国与有关国家就妥善解决南海问题保持着密切沟通,海上问题磋商取得积极进展,互 利合作不断向前迈进。这有利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20139月,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华举行了落实 《宣言》第六次高官会和第九次联合工作组会议。各方就进一步全面有效落实《宣言》、加强海上务实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在落实《宣言》框架下就南海行为 准则举行了磋商。前不久,中国和东盟国家又在新加坡举行了落实《宣言》第十次联合工作组会议,准则磋商进程又取得一些积极进展。这与菲方在南海问题 上的持续挑衅形成鲜明对比,也充分体现了中方始终致力于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极大善意和诚意。  

  四、中菲南海争议的实质  

  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开发经营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包括菲律宾在内的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中国坚定地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并一贯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大局。  

  菲律宾的领土组成是由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 1898年美国和西班牙签订的《巴黎条约》、1900年美国和西班牙签订的《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以及1930年美国和英国签订的《关于划定英 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边界的条约》规定了菲律宾领土的西部界线是东经118°,而中国的南沙群岛及中沙群岛的黄岩岛根本不在上述任何一个条约划定的 范围内。此外,1935年《菲律宾宪法》、1946年《菲美一般关系条约》、1951年《菲美共同防御条约》、1961年《确定菲律宾领海基线的第 3046号法令》和1968年《关于领海基线的修正令》等先后重申了三条约的法律效力,反复确认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相当长时期内,中菲之间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有关争议,菲方对中方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也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上世纪70年代以前,菲方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等。  

  上世纪70年代初,菲方开始对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 提出领土要求,并违背《联合国宪章》和基本的国际关系准则,先后于1970197119781980年开展四次军事行动,陆续占领中国南沙群岛的马 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北子岛、南钥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等8个岛礁。中菲在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存在的领土主权争端由此产生,这也是中菲南海有关争 议产生的最根本和最直接的原因。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多次郑重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1978611日,菲总统马科斯发布第 1596号总统令,将南沙群岛主体部分宣布为菲卡拉延群岛,企图为其非法主张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对南沙群岛附近6.5万平方公里的海域提出要求。 20124月,菲军舰武力袭扰在中国黄岩岛海域正常作业的中国渔船渔民,并对中国渔民施以严重的非人道待遇。中方对此予以坚决的回应。  

  菲方无视中菲南海有关争端的实质是其侵占中国南沙 群岛部分岛礁引起的领土争端,无视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的合法权利,就中菲南海争议强行提起《公约》规定的仲裁,完全是颠倒黑白、歪曲 事实、转移视线,企图通过对中方的滥诉掩盖其侵权和挑衅行为的非法性,骗取国际社会的道义同情和支持。日前,菲方提交诉状后,又发动舆论攻势,大 肆炒作南海问题及仲裁案,继续抹黑中方,暴露出菲方强推国际仲裁程序的真实目的。  

  菲方攻击南海断续线的真实目的是企图否定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掩盖其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非法性,这是中方不能接受的。不管菲方诉状如何包装,中菲南海争端的实质是双方在领土和海洋划界上存在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谈判解决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  

  中国从来没有要过菲律宾的领土,反而是菲律宾占了中国岛礁。有人说,这些岛礁离菲律宾近,因此是菲律宾的,这没有国际法依据。距离远近从来没有成为判定领土归属的标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远离本土或离其他国家更近的领土。国家不分大小,都要讲法讲理。  

  至于近年来在海上发生的事情,都是菲方挑衅引起 的。例如2012年的黄岩岛事件,就是菲方在中国的黄岩岛海域动用军舰对付手无寸铁的中国渔民,还逼迫他们脱掉衣服在阳光下暴晒,这是中国在欺负菲律宾 吗?再比如仁爱礁,菲律宾一艘军舰1999年在该礁坐滩,中方从未停止过交涉,菲方最初表示坐滩是因为技术故障,承诺要拖走,但过了15年还没有拖 走,现在还试图运送钢筋和水泥等材料在该礁上修建设施,中方不作出反应行吗?  

  五、中菲间有关南海问题的共识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方就向菲方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这体现了中方极大的善意和诚意,也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国际社会对此充分肯定,但菲方并未严肃、认真对待或做出积极回应。  

  中菲在双边谈判解决争议方面是有明确共识的。 19958月,中菲就南沙问题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双方承诺循序渐进地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争议应由直接有关国家解决20005 月,中菲两国政府发表关于21世纪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表示同意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和谈 判促进争议的和平解决。一直到20119月的中菲联合声明中,两国领导人还重申将通过和平对话处理争议  

  2002年,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与中国签署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第4条明确规定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 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在中方的积极推动下,中菲之间曾就有关争议交换意 见,并取得一定进展。20049月,经两国政府批准,在两国元首见证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签署南海部分海域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 ,并于20053月扩大为中菲越三方协议。为使中菲之间的有关谈判和磋商更加机制化,20103月,中菲向菲方正式提出建立中菲海上问题定期磋 商机制的建议,但时至今日仍未获得菲方答复。20124月菲方挑起黄岩岛事件后,中菲采取了维护主权的行动,之后,中方再次建议重启中菲建立信任措施 磋商机制,但迄未得到菲方回应。在尚未进一步尝试双边和平解决争端手段的情况下,菲方借口已穷尽一切和平手段,仲裁是唯一选择,关闭了双边谈判大门。  

  六、黄岩岛问题  

  黄岩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菲律宾官方曾明确承认黄岩 岛不在菲领土范围之内。首先,根据确定菲领土范围的一系列国际条约,黄岩岛在菲领土之外。菲驻德国大使1990年在致德国无线电爱好者的信中明确表示,黄岩岛不在菲领土主权范围以内1994年,菲国家地图和资源信息部及菲业余无线电协会出具的文件中,均确认黄岩岛位于菲领土边界之外。菲2011 出版的菲官方地图也都将黄岩岛标绘在菲领土界限之外。  

  中方在自己的领土和海域进行执法,天经地义。中国 人从不欺侮别的国家,但也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如果在21世纪的今天,还可以容许个别国家制造新的领土争端,那世界上还有什么规矩可言?我们敦促 菲方在黄岩岛附近海域停止一切挑衅活动,以免破坏这一海域的和平和安宁。  

  七、仁爱礁问题  

  1999年,菲律宾一艘军舰以搁浅为借口,在南沙 群岛仁爱礁非法坐滩。中方随后多次向菲方提出交涉,要求其立即拖走该舰,菲方称未将该舰拖走是因为缺少零部件,菲方没有在礁上建造任何设施的打 算,也没有任何挑衅倾向。2003年以来,中方再次多次交涉,菲方表示菲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者,不会也不愿成为第一个违反者,菲方并没有在礁上建 造任何设施,没有也不会对任何一方产生威胁。  

  但时至今日,菲方不仅没有拖走该船,反而变本加 厉,不断在仁爱礁从事非法活动,试图在该礁修建固定设施。近日,在南沙群岛海域执行例行巡航的中国政府公务船又发现,菲方以向其坐滩船只进行修补为掩 护,派船运送钢材、水泥等物资至该礁,企图加固设施。对此,中方不可能接受。  

  菲外交部314日发表声明,公然宣称其15年前 谎称的坐滩船只系对仁爱礁的占领,自己戳穿了15年前编制的谎言。菲现政府与15年前的政府不同,但菲作为一个国家要对自己的承诺负责,公然否定自己 的承诺,将失信于国际社会。菲方近日就仁爱礁大肆炒作,到处打悲情牌,并将之纳入所谓国际仲裁,骗取国际社会同情和支持,企图使其对仁爱礁的占领合法 化。中方坚定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菲方的图谋注定不会得逞。  

  八、航行自由和安全  

  长期以来,南海航行自由和安全不存在问题,并未因 南沙争议受到任何影响,将来也不会出现问题。南海是中国对外贸易和进口能源运输的主要通道。保证南海航行自由安全对中方同样十分重要。中国政府一贯坚持各 国在南海的航行自由应该得到保障,并积极参与地区海上安全合作。中国维护在南海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不影响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炒作南海航行自由概念,不利于地区和平稳定,也不利于维护航行自由和安全的真正努力,是别有用心。  

  中国拥有划设防空识别区的权利,这与领土主权和海 洋权益争端及双边关系没有关系,不应挂钩。要不要划设防空识别区取决于空中安全是否受到威胁和威胁程度,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 程。当前,南海形势总体稳定。中国同东盟国家正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有关分歧和争议将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协商谈判 妥善解决。  

  九、中方致力于将南海建成和平、友谊、合作之海  

  长期以来,中方一直致力于同有关国家共同落实《南 海各方行为宣言》,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坚持与当事国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海上合作的措施。2011 11月,中方宣布设立3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以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海洋科研与环保、互联互通、航行安全与搜救、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合 作。去年5月,中国与东盟相关国家提出了建立中国东盟海上紧急救助热线倡议。当前,中国与有关国家就妥善处理南海问题保持着密切沟通,海上问题磋商取得 积极进展,互利合作不断向前迈进。只要各方认真落实有关共识,坚持协商谈判,推动海洋务实合作和海上共同开发,南海就一定能够成为和平、友谊、合作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