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洁篪就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所谓裁决接受中央媒体采访

2016-07-15 10:00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7月14日,国务委员杨洁篪就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所谓裁决接受中央媒体采访,全面阐述中方有关立场主张。全文如下:

  记者:7月12日,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所谓裁决,企图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随后发表了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和《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表明了我国对仲裁庭所谓裁决不接受、不承认的严正立场,并重申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您如何看待这个所谓的南海仲裁庭作出的裁决?

      杨洁篪:日前,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所谓裁决。这一裁决完全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政府已经发表了有关声明和白皮书,表明了我们坚决反对仲裁和不接受、不承认裁决的严正立场。中国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坚决拥护和支持中央政府的立场,纷纷在报刊、电视以及短信、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表文章和观点,表达了反对非法仲裁、维护主权权益的鲜明态度。

  南海仲裁案由始至终就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其背后有着不可告人的图谋。某些域外国家妄图借仲裁案否定中国的南海主权权益,甚至拉帮结派,要在国际社会孤立、抹黑中国,牵制中国的和平发展,但他们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害人不成反害己。必须指出,仲裁案违反国际法治精神,危及地区和平稳定,损害国际社会利益,对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看得很清楚。目前有70多个国家和国际、地区组织发表声明,对中国的立场表示理解和支持,这足以说明国际社会对这场政治闹剧的态度,也足以说明某些国家围堵、抹黑中国的阴谋失败了。

  主权问题是中国的底线。中国虽大,但老祖宗留下来的基业一寸都不能丢。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是在两千多年的历史实践中形成的,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绝不是满纸荒唐言的所谓裁决所能否定的。仲裁裁决抹杀不了历史事实,否定不了中国在南海的权益主张,更动摇不了我们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裁决的立场不会改变,同时,中国将继续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在南海的有关争议,坚持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记者:为什么说菲律宾提起仲裁违反国际法?

  杨洁篪:国际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依法行事。中菲南海争议的核心是领土问题和海域划界问题。对于领土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根本管不着。对于海域划界问题,中国早在2006年就根据《公约》规定作出声明,排除适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的行为,违反中菲多年来达成的通过谈判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的双边协议,违反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于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违反国际法,违反《公约》。这一仲裁自始至终都是非法的,不能同国际法划等号。

  记者:为什么说仲裁庭丧失了公正性和合法性?为什么说仲裁裁决是非法无效的?

  杨洁篪:从仲裁庭的组成来看,大部分成员是由右翼色彩浓厚、一心推动突破战后体制的日本籍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指定的。此外,个别仲裁员和专家证人还在审理过程中推翻自身以往长期坚持观点,为菲方说项。任何明眼人都能看出其中的猫腻。

  仲裁庭不顾中方表达的严正立场,任意扩大管辖权,完全无视南海的历史和现实,曲解《公约》有关规定,从一开始就把《公约》这本经念歪了,其越权、扩权作出的非法裁决自然非法无效。仲裁庭代表不了国际法,更代表不了国际公平和正义。

  记者:裁决结果对中国的南海断续线有何影响?

  杨洁篪:历史不容篡改,法律不容滥用。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利及相关主张是在中国人民千百年来的历史实践中逐渐形成和不断发展起来的,并且一直为历届中国政府所坚持。早在1948年,中国政府就在公开发行的官方地图上标绘了南海断续线,确认了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相关海洋权益,这是不容置疑的历史事实。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中国当然享有《公约》规定的权利。中国在南海权益主张远早于《公约》签署的时代,它不可能被《公约》所否定,更不可能被一纸谬误百出的所谓裁决所否定。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受到国际法和《公约》的双重保护。

  记者:南海仲裁案裁决公布后,中国将如何维护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杨洁篪:南海是中国人民的祖宗海,是吾祖吾宗用智慧和生命开拓出来的基业。中国政府捍卫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中国人民不觊觎他国利益,不嫉妒他国发展,但绝对不会放弃我们的正当利益,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苦果。中国政府和人民将继续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坚定捍卫属于我们的每一寸领土、每一片海域。

  记者: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裁决,外界有人称中方不遵守国际规则,认为中国改变了和平发展的政策。请问您怎么看?

  杨洁篪: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违反中菲双边协议,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所体现的地区规则,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规则。而中国针对仲裁案采取的立场完全符合国际法,这个基本事实在中国政府的一系列立场文件中已充分说明。对这一基本事实进行歪曲,并以此竭力对中国进行抹黑,再次暴露了仲裁的本质,那就是某些国家假国际法之公名,谋取其私欲的闹剧。

  中国始终是国际和地区秩序的维护者、建设者、贡献者。70多年前,中国直接参与设计建立了战后国际秩序。70多年来,中国始终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坚定维护和促进国际法治。中国将与各国一道,继续维护好、建设好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

  仲裁案丝毫不会动摇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中国选择走和平发展道路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顺应时代潮流和自身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和互联互通,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领土和海洋划界问题,坚定捍卫周边地区和平与稳定。

  记者:南海仲裁案将对中国-东盟关系造成什么影响?您对中国-东盟关系发展前景有何期待?

  杨洁篪:南海问题不是中国和东盟之间的问题。东盟一向承诺在南海问题上持中立立场,不介入具体争议,因此不应该在仲裁有关问题上选边站队。中国和东盟国家始终就南海问题保持着坦诚友好的沟通,愿意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继续通过对话协商保持南海的和平稳定,同时稳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争取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准则”。中国将继续与东盟有关直接当事国保持沟通和磋商,妥善处理南海有关争议。中国的愿望是真诚的,政策是一贯的。

  中国和东盟关系发展良好,前景广阔。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的25周年。25年来,中国-东盟关系经受了各种考验,合作硕果累累。双方贸易额从25年前的不足100亿美元上升至近5000亿美元。中国和东盟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双方关系的发展给地区各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树立了大小国家平等相待、共谋发展的成功典范。

  今年9月,中国领导人将出席在老挝举行的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纪念峰会,同东盟各国领导人一道,为双方关系未来发展勾画蓝图,加强战略沟通,深化政治互信,加强务实合作,推进人文交流,实现互利共赢的和平发展。

  记者:您如何看待中菲两国关系的未来?

  杨洁篪:中菲是隔海相望的近邻,两国有着上千年的友好交往历史。近年,由于菲律宾前政府在南海问题上对华采取敌视政策,执意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使中菲关系遭遇严重困难。仲裁案违背中菲达成的共识和国际法,违背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利益,是阻碍中菲关系改善的主要政治障碍。我们希望菲新政府从中菲共同利益和两国关系大局出发,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只要中菲都坚持《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原则和精神,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分歧,坚持互利友好合作,就一定能为两国关系开辟美好未来。

  记者:如何看待域外国家频繁插手南海问题,中国将如何应对这一局面?

  杨洁篪:仲裁案是域外国家插手南海问题的一个典型反面案例。南海问题是南海沿岸国之间的问题,理应由当事方通过和平方式谈判解决。长期以来,在中国和东盟有关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南海保持了持久的和平稳定,为本地区发展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一些域外国家出于一己之利,打着“航行自由”、“维护地区和平”的幌子,频繁介入、插手南海问题,导致南海局势有所升温。他们这些做法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已经成为影响南海和平稳定的主要风险源。

  我们始终认为,中国和南海周边国家完全有智慧、有能力管控好分歧,将南海建设成为和平、合作、友谊之海。当然,我们也从来不排斥域外国家在南海地区的合法权益。我们是这么讲的,也是这么做的。希望有关国家尊重中国和南海周边国家的自主选择,多做有利于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事情,而不是相反。

  记者:中国解决南海问题的思路是什么?

  杨洁篪: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政策,坚持通过谈判磋商和平解决争议。得益于这一政策,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与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依据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本准则,通过双边磋商与谈判,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划定和勘定长度达2万多公里的边界线,占总长度的90%以上。此外,中国和越南通过谈判协商划定了两国在北部湾的海洋界线,中国和韩国也已启动黄海海域划界谈判。

  作为地区大国,中国深知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意义和自身责任担当。中国一向坚决反对有关国家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非法侵占及在中国相关管辖海域的侵权行为。同时,中国愿与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基础上,依据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谈判和平解决有关争议。中国愿同有关国家积极商谈争议解决前的临时安排,包括在南海相关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