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含返回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赴港停留超过7天,或因工作、就读、居留等事由赴港,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或入境香港,均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三、赴港旅游的申请人可向我馆递交申请。因其他事由赴港,建议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可线上申请)。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
电话:00852-28246111
传真:00852-28777711
邮箱:enquiry@immd.gov.hk
网址:http://www.immd.gov.hk
四、向我馆申请进入许可要求
(一)办理方式
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旅行证件,到馆递交材料办理。
(二)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ID1003A表);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在加拿大居留证件;
5、其他材料: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要求。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index.html
(三)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1、我馆可自行审发的进入许可:
普通件:4个工作日,15加元。
加急件:3个工作日,每份加收35加元加急费。
特急件,2个工作日,每份加收50加元特急费。
2、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申请,请直接向该处联系办理进度。除许可费外,递交申请时还需另外缴纳联系费,具体额度请电话或邮件咨询我馆。
(四)支付方式
——我馆可以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或银行汇票(Bank Draft),以及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借记卡(Debit Card)。
选择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交费的,可在向我馆递交(邮寄或自送)材料或到馆自取新证件时,将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交予我馆。
现金支票可到就近邮局网点购买,银行汇票可到就近银行网点开具。
购买现金支票或开具银行汇票时,抬头均务必填写Chinese Embassy in Canada,切勿填错,其中,银行汇票右下角需有银行职员签字。
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交费的,只能在到馆自取新证件时现场扫描二维码支付,无法在向我馆递交材料时提前支付,也无法远程转账支付。交费时,系统按加元对人民币实时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扣费。
——我馆暂无法接受:信用卡刷卡、银行账户线上转账、个人支票。
——我馆不能接受: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