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源自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免签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行前进一步咨询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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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可免办签证。目前,中国对外开放的航空口岸均可办理24小时过境免签。
其中,持24小时内订妥座位的联程机票,经北京首都、北京大兴、上海浦东、杭州萧山、厦门高崎、广州白云、深圳宝安、成都天府、西安咸阳中的任一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且不离开口岸限定区域,可免办边检手续,直接过境(即下机后前往国际直接过境区域,办理相关值机手续,最后到出境候机大厅等候登机)。
下列情形,应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办临时入境许可:
一、确需离开口岸限定区域的;
二、入境后24小时内乘坐民航飞机过境中国两个及以上城市的。
申办临时入境许可,应当:
一、提交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
二、提交24小时内订妥座位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联程客票;
三、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
四、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和询问。
下列情形,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予签发临时入境许可:
一、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
二、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中国签证机关拒签章戳记的;
三、五年内在中国有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记录等违法情形的;
四、具有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入境情形的。
临时入境后遇突发疾病、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超过临时入境许可期限停留的,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停留证件。
临时入境后超过临时入境许可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证件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地方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